數位發行
經營您自己的事業
- 想像這是傳統的唱片發行模式:
- 您自己就是唱片公司。(您是音樂以及全部著作權的所有權人。)
- 唱片行則是 Apple iTunes、Rhapsody、Yahoo、ringtone 等公司。
- CD Baby 只是唱片的發行公司,負責經手將您的音樂賣給唱片行。
- 唱片行是我們的買主。我們則是您的買主。
- 我們並未擁有您所製作之音樂的任何著作權。這也無關乎唱片合約。
- 您只是將所有權「暫借」給我們,讓我們成為您的數位唱片公司,在指定期間內銷售您指定的唱片。
- 您可隨時收回您的所有權。我們絕對不會霸佔您的著作權,也不會讓您難以抽身。
賺取利潤
- 不需開業成本。這是由 CD Baby 會員獨享的免費服務。
- 我們僅收取音樂總收入的 9%,其餘的 91% 全歸您所有。
- 您一律可在我們收到唱片行付款的當週收到您應得的酬勞。
雖非獨家授權,不過...
- 就像實際的唱片管銷一樣,不可能同時有好幾家唱片公司把同一張唱片賣給同一家唱片行。否則,唱片賣出後,唱片行將無法定奪要付款給哪一家唱片公司。
- 我們絕對尊重您想要採取的銷售方式。
- 為了您本身的利益設想,請注意下列事項:如果您同時跟兩家公司簽訂了兩份數位發行合約,這兩家公司會同時將您的某張唱片轉賣給 iTunes、Rhapsody、Yahoo、Napster 等公司 - 這樣會造成您的損失,因為唱片行通常會將該張唱片全數下架,直到您決定要獨家授權給哪一家唱片公司發行,交由其銷售該張唱片為止。